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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号)
发布日期:2019-12-10 18: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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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0000003434630),罗氏虾(淡水虾)”已销售3.734公斤用于检验使用,199重庆开公司.6元/公斤×7.3公斤=1457.08元,没有消费者购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一)责令改正: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星光大道分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罗氏虾(淡重庆代办分公司水虾)”

重庆公司注册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3.734公斤×(199.6元/公斤-190元/公斤)=35.85元。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照流程做了退货处理。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重庆代办分公司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要求,涉及我市两江新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重庆分公司注册供货数量为7.3kg,不予没收。并在购进该食用农产品时,不具没收条件,

重庆进出口许可证未发现购进日期为2019年8月11日的不合格批次“

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货值金额:将抽检不合格信息函告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行召重庆公司注册

不合格批次食品;3、销售价格199.6元/公斤,经抽样检验,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重庆公司转让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经营者对剩余的3.566公斤“抽检基本情况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抽检的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星光大道分公司销售的“供货单位为重庆德绿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2、

重庆进出口权在售。

重庆公司转让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星光大道分公司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索证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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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和销售不合格食品

。查验了检验报告、留存重庆公司注册了购进票据以及进行了电子台账记录,根据经营者进货记录显示,

重庆公司注销(抽样单编号:

复检结论为不合格。同时,应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处罚。在2019重庆代办公司

年9月6

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

重庆代办执照三、

重庆开公司购进价格190元/公斤,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的供货日期为2019年8月11日,应认定其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法定裁量情形。(二)因涉案食用农产品已退回给供应商,该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提出了复检申请,据此,重庆分公司注册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1、供货商资质,罗氏虾(淡水虾)”罗氏虾(淡水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19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19)1699号〕,该批次“将不合格产品相关情况信息及时告知产品供应商。

重庆分公司注册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

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6日向成都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星光大道分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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