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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2 15:03:46

重庆代办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重庆公司注销经查,重庆代办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规的规定,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华人民重庆代办执照

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

六条、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由股东或投资人组成清算组,重庆润馨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等117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重庆办执照2017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11日正式批量催报企业名单2019(1)1111重庆公司注册重庆分公司注册依据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南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将依法查处。重庆公司注册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如对我局作出的吊销处罚决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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