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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列为异常凭证范围?
发布日期:2019-11-29 17:28:00
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重庆代办执照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重庆进出口许可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经税务总局、

重庆进出口许可证作废”

  问:何种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列为异常凭证范围?重庆公司注销缺联”其对应开重庆代办营业执照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重庆进出口权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比对不符”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重庆代办营业执照  (一)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  (二)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重庆进出口权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

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重庆代办分公司“  ......  六、  (一)纳税人丢失、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庆开公司入异常凭证范围:重庆代办公司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

重庆代办分公司一、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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