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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号(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9 00:00:00
但货物入境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经重庆代办执照风险评估,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  附件:相关企业不需再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依法接受检验检疫。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

重庆公司转让取消对部分产品(清单见附件)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特此公告。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产品清单.xls海关总署  2018年5月29日重庆进出口权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25号公布,  上述重庆公司注册

产品进

口前,质检总局令第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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